为提高大学生的身心素质,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健身生活习惯,充分调动大学生早锻炼的积极性,以充沛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特制定本规定:

一、早操实施办法:

1、凡我院全日制一年级学生(五年制为前三年,附属技校为前两年)应当按规定时间参加早操,其它年级学生虽不要求参加早操,但提倡早起晨练。

2、早操时间、早操路线、早操形式、集合地点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由院学生会另行通知。

3、学生参加早操应当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早操开始后到达者和早退者按旷操处理。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早操者,应按审批权限请假。审批权限依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参照执行。假条交班级纪律委员,上报检查人员。因病不能参加早操者,应出具医院证明。有外出实习任务的系,应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备案。

5、院、系负责早操检查的学生干部纳入早操考勤。无故旷检者,按旷操处理。

6、凡经学院批准不住校及残疾学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报各系、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早操。

二、早操组织、管理及检查办法:

1、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指导学生早操的全局工作,听取各阶段工作汇报,并做出工作指示。

2、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督促全院各系的早操工作。

3、各系要高度重视早操工作,依据本规定制定本系的管理实施办法,并严格早操纪律和考勤管理,使早操走上正常化,制度化。

4、各系负责本系早操的检查、通报及管理、安全教育。院学生会负责早操的抽查工作。

5、各系应当每天将本系早操情况进行通报。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上一周早操情况汇总上报(格式附后)。

6、各系每天至少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指导一年级学生参加早操。

三、早操奖惩办法:

1、早操工作纳入各系学生工作考核及辅导员考评工作中。

2、学生旷操一次按缺席一学时处理,处理办法依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每周旷操一次由各系进行通报批评,旷操三次,由各系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评优评先及各项资助;早操缺勤同时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规定(试行稿)》予以减分。

四、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解释,以往与此规定不一致的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