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张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这五年,有一条很明确的线路,那就是“全面依法治国”。我们要领悟这种精神,在法治的灵魂中激荡治国的大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法律是治理的强有力武器,也是人民群众的重大寄托,党的十九大将会继续围绕法治这个大战略进行大布局。谁不向往法治?公平正义是亿万中华儿女追求的目标,离开了公平正义谈幸福是不可能的。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在基层从政,知道人民群众心里的所思所想。

 科学立法是正义之基。20141023日,习近平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指出:“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有一个很重要的议程就是制定和修改法律,这就是一个查缺补漏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世情、国情、党情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法律也要顺应时代的变化作出有效的应对方式。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提高立法的质量,这就要求相关工作方面要保证提案的质量,注重调研,注重从实践中获取完善立法的灵感。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确保法律法规的可实行性、可执行性,及时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行为。

 “关键少数”要起带头作用。领导人要带头遵守法律。习近平曾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现象不改变,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法治时代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用法律思维去思考治理的问题,而不是以权力代替法律,用权力让法律失声。“凡事自己说了算”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准则,也不利于提高执政能力。20151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作依法办事的表率。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了一大批高级领导干部,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但是法治时代就是人人平等,无论谁,无论职位多高,只要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就要受到严惩。法律不仅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它应该也要对统治阶级起到约束作用,只有这样,大家才会在正确的轨道内依法进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