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强调“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吸纳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我们党对依法执政内涵作出的新概括。

 一方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十九大报告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另一方面,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同时,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充分体现了中央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体现了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二、科学认识党规严于国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要认识到,由于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党的奋斗目标和所肩负的使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比国家法律更加强调自觉性和义务性。有些党内法规规范的内容属于党内事务的范围,要求党员、干部承担作为党内成员的责任。有些党内法规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对党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其所禁止的行为在相关法律不作规范。

  三、推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有效衔接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也需要完善的党规党纪。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制定修订90余部中央党内法规,党内生活的主要领域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坚持标本兼治,逐渐向治本发力,制定修订了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一系列重大法规制度,这些制度性成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固守原有单一的法律渊源已无法满足法治实践的需求。而将部分成熟的,在实践中已经发挥重要作用的党内法规转化更具规范性、权威性与操作性的国家法律,可以作为立法的一个重要源头。